电视购物广告宣传“超低价” 暗藏玄机无法兑现
2010-12-14 19:07:43 来源: 羊城晚报(广州)
记者10日从省消委会获悉,今年前3季度,我省共接获电视购物广告投诉电话41宗。其中,以超低价销售为行骗方式的情况尤为严重。
省消委会表示,目前电视购物广告多宣称是“厂家直供,免去中间环节”或者“清库存”、“特价酬宾”、“限量订购”等等,以远低于正常市场价的价格进行销售,实际情况是消费者除支付广告中所宣称的价格外,还需另外支付其他名目的费用。 据了解,曾经有一位花甲老人丁先生来省消委会投诉时,气得双手发抖。2010年8月21日,某电视台播出了一则出售“金伯爵”手机的购物广告,广告上宣称只要付627元人民币,就可以拥有一台镶有六颗钻石全功能“金伯爵”手机,并送500元话费大礼包。看了广告后,丁先生购买了这款手机,并于8月24日收到手机。但发现手机与广告所说的差别很大,与经销商联系后对方提供了一个虚假办公地址。烈日炎炎,老人到处寻找未果。在多次交涉中,经销商提供的联系电话一会是本地的,一会是北京的,还有上海的,甚至辱骂丁先生。后经省消委会调解,丁先生才收到了退货款。
电视购物广告在以超低价进行销售的同时,往往还宣称附送高价值大礼包,以及夸大产品功能、夸大售后保障等电视购物广告都不可信。如某些电视广告打出:“打电话不花一分钱,免费通话”、“免费无线上网”等,实际上根本无法兑现。 据了解,省消委会已将相关投诉转交广告行政监管部门查处。省消委会还呼吁,政府应该进一步理顺监管体制,在相关部门之间建立健全监管信息反馈处理机制和监测机制;同时,加强媒体单位广告发布审查环节的监督和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间的衔接,进一步增强联合监管的合力与实效,遏制虚假广告的泛滥,还百姓一个健康、有序的电视购物广告市场。
提醒:
省消委会再次提醒消费者: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要因一时的诱惑失去理智和冷静,天上是不会掉下馅饼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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