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互联网期待在法制监管“度”上展现智慧
2010-12-16 19:38:02 来源: 新华网(广州)
新华网北京12月16日电(记者 张淼淼 倪元锦 张舵)近年来,因利益驱使、打击报复利用网络虚假炒作、互相诋毁的现象大量出现。有关专家认为,互联网乱象折射法制监管滞后,如何发挥好网络正面作用的同时克服其消极、阴暗面,还有待管理者和业界拿出智慧解决。
中国社科院2010年《社会蓝皮书》对网络在2009年的表现给出的评语是:“互联网成为新闻舆论独立源头”。然而,隐藏在各大热点事件背后“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的“职业发帖人”又称“网络水军”的大量涌现,也反映出一个没有“红灯”的虚拟社会存在的混乱与不足。
北京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在北京网络新闻信息评议会上透露,目前互联网上一半左右的热帖是有“推手”在背后操作。这些“推手”有的是网站版主、网页编辑,还有的是专门的网络公关公司,他们负责全程操控,为的是攫取高额的回报。
据北京市网管办工作人员称,中国法律、部门规章、治安条例等都没有对网络公关的行为进行明确界定和监管,所以,网络舆论监督仍然存在灰色地带。
“我无法判断谁是‘水军’,只是发现随着网上‘揭秘’帖的不断出现,‘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就越来越多。”网民徐天娇说。
北京大学社会学教授夏学銮认为,网络平台是一个自由、平等、开放的公共舆论空间,“灌水”是网民热衷的表达民意、放松生活的方式,如今在“水军”的“淹没”下正演变成一种有目的、有组织、有商业利益的网络营销行为,它除了损害商业竞争环境外,更大的损害是给社会带来信息紊乱,影响正常的舆论导向,修正互联网的文化氛围是当务之急。
“网络和网民需要的不是控制,而是正确的引导和适当监督。”夏学銮呼吁,国家应该尽快落实网络实名制的相关政策,当网民的合法身份能够得到及时有效验证,其自我意识和自控能力也将能大大增强。
原计世资讯资深分析师、通信产业研究部主任、现任新开发创投投资董事郭海涛表示,互联网对中国民主制度建设的发展功效不容置疑,因此,如何拿捏“尺度”或许会成为未来中国互联网法制监管的棘手难题。“毕竟,监管过度,‘活水’变‘死水’并不是大家希望看到的。”郭海涛说。
中国早在10年前出台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就对各类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做出了原则性的法律规定,但经过10年,法律细则制定远远没有跟上互联网的普及速度。
近日,历时2个多月的360、腾讯“3Q”之争在工信部和公安部的强力介入下停止了相互攻击。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任邱宝昌认为,两家大互联网公司从最初的网络“口水战”最终发展到“绑架”用户做筹码的地步,已严重侵害了消费者选择所用软件的权利,而这也反映出了中国的网络环境已经到必须出台法律法规进行规范的地步。
“近年来,互联网的商业监管几乎是空白。互联网发展迅猛,也需要一些类似《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之类的法规出现规制网络企业的行为。”
邱宝昌认为,除此之外,目前网络犯罪、网络不正当竞争、网络个人数据与隐私权保护、网络信息未成年人保护等方面都普遍存在可操作性的立法缺位。
郭海涛认为,目前一个积极的信号是,互联网的发展方向正在朝着集中化的方式转变。“各个领域做得好的网站不超过30家,这种垄断在客观上也有利于进行高效率的监督和引导。”
据悉,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26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0年6月,中国总体网民规模达到4.2亿,社会各界对互联网的需求还在继续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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